一、清洗消毒程序:
從業人員按規定攜帶清洗消毒工具、設備和有關藥劑準時進入施工現場,按以下操作程序作業。
1、清淤除垢
開啟瀉水閘并有潛水泵抽吸設施內積水,用伸縮桿式清潔刷、隊垢鏟和垃圾儲運設備清設施內淤泥及表面積垢。
2、精細清洗
開啟進水閥,關閉瀉水閘。用清潔刷和除垢鏟進一步對設施進行清洗,開啟瀉水閘并用潛水泵排除污水(連續進行2次)。
3、消毒
調制含氯消毒劑,使其濃度達到100-200PPM,以噴灑或刷涂方式使消毒水供水設施表面接觸30分鐘以上以達到殺菌目的,放掉消毒水并用清水清洗(消毒藥劑由市疾病控制中心提供)。
4、儲水并放入持續消毒器
開啟進水閥放入市政供水并加入持續消毒器使其游離余氯達到0.5PPM左右。
5、清洗消毒施工結束后,及時清理二次供水設施周邊環境確保其衛生清潔。
二、為清洗工程安全順利進行,甲方應協助乙方:
1、制定施工方案,并提出注意事項。
2、水、電專人配合,并負責控制水位。
3、經清洗消毒后的水池應確保進水是自來水而不能用平衡水。
三、乙方施工中應做到:
1、清洗人員必須出示由衛生防疫部門簽發的有效健康證上崗。
2、按甲方安全制度出入施工區。
3、作業時間安排盡量不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。
4、不污染、不損壞甲方的各種施工,若造成損失由乙方賠償。
5、乙主保證施工人員的安全,若發生事故由乙方負責。
6、消毒劑及濃度由乙方按有關標準配用,清洗后的水質在檢測報告出來之前由乙方負責。
四、清洗消毒質量驗收
1、清洗消毒工作進行之前首先由乙方到衛生監督所登記,清洗消毒后乙方提出檢驗申請,由宜昌市疾控中心進行水質檢驗,出具水質檢測報告,以保證清洗消毒后的水質達到生活飲用水質標準。
2、市疾控制中心提供的《生活飲用水檢測依據》(列表):
項目 |
色度
(度) |
渾濁度(度) |
嗅味 |
可見物 |
PH值(6.5-8.5) |
細菌總數 |
大腸桿菌過(MPN/100M;L) |
余氯(MG/1) |
依據 |
<15 |
<1 |
無 |
無 |
|
<100 |
<100 |
>0.05 |